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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印发通知 加强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2018-07-22 16:42

  中国气象报记者王玫珏报道 7月11日,中国气象局与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加强汛期暑期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风险的联防联控,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预防和减轻灾害性天气对旅游安全的影响。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暑期,旅游进入旺季,游客出行量大,许多旅游热门景区和地区恰恰是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多发地区,游客人群存在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受限、灾害自救能力薄弱等问题,安全风险加大。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与气象部门要强化部门联动,完善灾害性天气旅游安全联防责任制;加强沟通会商,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联合发布灾害性天气旅游风险提示。针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涉旅企业,双方将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救助准备。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提高突发性、局地性强对流天气预报的精准化和提前量,特别是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服务。针对主要交通干道、旅游景区等,强化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多渠道为旅游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发生涉旅气象灾害事件时,要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预报会商和区域联防,准确提供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气象保障服务。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建立长效、常态化机制,促进旅游气象防灾减灾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在具备条件的3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自动气象站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依托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动预警信息面向中央、省、市、县四级旅游管理部门责任人全覆盖,并及时更新责任人信息;加强与旅游相关气象灾害风险知识、避灾自救技能的宣传科普工作。双方要加强对旅游景区、涉旅企业的督促检查,包括设施安全、气象观测设备、预警信息发布、责任人名录、应急预案和联防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极端灾害天气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不能及时治理的景区,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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