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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报》: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基本数据向国内外用户免费提供

2018-07-22 16:43

  中国气象报记者卢健报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和中阿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风云气象卫星应用效益,中国气象局近日出台《风云气象卫星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及风云气象卫星基本数据目录(2018年),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风云卫星数据管理工作,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应用。根据《办法》及目录,国内外各类用户可免费获取包括风云二号、风云三号、风云四号气象卫星共计16种仪器的观测数据及定量产品。

  根据加工程度的由浅到深,风云气象卫星数据分为0级、1级、2级、3级四个等级。其中,由风云气象卫星地面系统自动生成的1级数据、2级数据和3级数据为基本数据,可向所有用户免费提供。用户还可根据特定需求提出使用申请,获取由基本数据再加工所得的衍生数据,或其汇编形成的数据集(即定制数据)。依照使用性质不同,《办法》明确了相应数据的获取程序。

  据了解,风云气象卫星的资料用户可通过卫星直收站、中国气象局气象数据卫星广播系统(CMACast)、世界气象组织信息系统(WIS)、地面专网和互联网在线提供等方式获取实时数据,通过互联网在线下载和离线拷贝等方式获取历史数据。

  《办法》同时规定,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风云气象卫星数据开放共享和推广应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管理工作。

  风云气象卫星基本数据目录(2018年)主要涉及16种仪器的观测数据及定量产品。中国气象局将根据卫星运行情况及时更新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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